须知!原来“公转私”行为有这么多门道!

发布日期:2021-03-04 10:47:19.0浏览次数:612

“公转私”,即公司的钱款打到私人的账户上,也可理解为公户对私户进行打款。在实际的情况中,公户对私户的打款,往往隐匿着贪污、挪用公款、偷税等犯罪违法行为。


因此,法律法规对“公转私”行为做了相关规定,以禁止“公转私”行为。


哪些“公转私”是要不得的呢?

这里就举4个常见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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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公司之间进行借款,无需签订任何文件即可进行“公转私”?


不能!公司之间的借款,公司对个人借款,双方都需要有规范的借款合同,且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借款原因。公司对个人的转款,要求必须是真实发生交易后支付的货款。

NO.2  对公账户按客户的要求打款给个人,在协议内明确注明了就行了吗?


不能!如果客户是个人,公转私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开具发票抬头是个人的。果客户是公司,只能对公转账!企业之间交易需要有合法的交易合同,开具发票抬头必须是公司的。

NO.3  公司平时收入直接转入法人的微信和支付宝,月底法人提现到个人卡,再转到公户上(备注代收款),可以进行这样的操作吗?


不能!备注代收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正确做法是注册对公的微信与支付宝账号,再进行对公转账!

NO.4  交易发生退款时,公司出纳员可按客户要求做将退款打进客户的私人账户?


不能!款项应该原路返回对方公司公户,而非另外打一笔钱到客户的私户!


从事财务相关岗位的朋友们可千万要避免这四种错误行为呀,否则后果很严重!


虽然“公转私”行为受到国家严查,

但以下8种情况是合法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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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一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钱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情况二

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情况三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用于出差的6万元备用金打给业务员张三的个人账户,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情况四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5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5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情况五

甲有限公司请了张三老师授课,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张三老师的讲课费13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3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情况六

甲有限公司向张三支付20万元采购了一批物品,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情况七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10万元转入张总个人卡中,这10万元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情况八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支付张某的违约金、赔偿金的8万元打入张某的个人卡中。

来源:迪盛财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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