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户转私户:这8种情况,财务放心大胆的转!
情况一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不用担心!
情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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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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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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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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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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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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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八
提醒:公户上的钱转入私户,这样是允许的!不用担心!
参考一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3、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4、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5、个人贷款转存。
6、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7、继承、赠与款项。
8、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9、纳税退还。
10、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11、其他合法款项。
参考二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参考三
为推动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探索大额现金管理实现路径,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rmbgl@pbc.gov.cn。
2、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邮政编码:10080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
征求意见稿指出,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