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折旧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24 10:21:37.0浏览次数:449

概述

固定资产是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你了解固定资产折旧的一些问题吗?我们一起看看吧。


内容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答: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固定资产最少要折旧多少年?

答: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几种?

答:主要有以下四种。

1.年限平均法,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即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如何折旧?

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折旧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总结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是会计人员常遇到的,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知识。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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