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到底是按按工资还是劳务报酬?会计务必掌握这4种财税处理!

发布日期:2021-07-08 02:45:01.0浏览次数:631


什么是临时工?


从法律来看,是没有这说法的!从《劳动法》来看,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无固定期限和以设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分,没有临时劳动合同的说法,因此,没有临时劳动合同,也应当没有临时工。


由于节约人工成本、某项目需求多个临时工等原因,就会出现很多公司选择聘请临时工、季节工、实习生等。


实质上,临时工上指具有固定工作岗位,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临时性招用的人员。


注意:这里的固定工作岗位,只上长期流动的人员。比如保安、保洁人员等。


进一步来说,拿临时工和正式工相对比。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一般任职期不超过一年,也有至期延续可能,但要有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



早已明确!公司请了临时工

结算时,按工资还是劳务报酬?


对于临时工,结算时,按工资还是劳务报酬,税务总局早已明确回复了。税务总局回复: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


对于临时工,付的钱是按工资还是劳务报酬扣缴个税,税局也有明确的答复。


税务总局答复:根据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习、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同理,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工资薪金所得申报,若不存在雇佣关系,则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



重点!你务必掌握!

临时工4种财税处理!


1、单位与临时工存在雇佣关系:按工资薪金进行财税处理


首先,满足存在实际存在实际雇佣关系订劳动合同;其次,单位按月定期支付报酬的。这就是属于劳动雇佣关系。


则按工资薪金进行处理,因此,企业需按“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1)账务处理安排上,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缴纳税务处理,如下:


企业需按“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例1】三哥公司的清洁阿姨,保安大叔,每个月3800块钱,按时上下班,固定领取收入。签了劳动合同实际上就属于雇佣关系就得缴纳社保。


注意:如果员工已在其他单位交过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


3)企业所得税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必须凭票入账,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4)社保处理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比如财叔为临时工与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进行财税处理。


2、单位与临时工不存在雇佣关系:按劳务报酬进行财税处理


怎么知道不属于雇佣关系?简单来看,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的。这就不属于劳动雇佣关系。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应该和工资薪酬分开核算


1)账务处理安排上,如下:


借:管理费用-劳务报酬/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2)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


注意: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税时,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3)企业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税前扣除,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按规定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未超过起征点的不需要代开发票)


4)社保处理


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


【例2】老三因公司扩建支出40000元,临时找各类装修员,装修办公室。支付工资时,财务要求对方开票,才付工资。


此时,老三请来的临时装修员工,应去税局代开劳务票,企业取得发票后入账,并按劳务报酬计算个税并申报纳税。


3、被劳务派遣的员工


对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对应的社保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如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这里一定要弄清楚。


如果合同约定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的员工工资,则社保应有劳务派遣公司申报缴纳的。


这里,被劳务派遣的人员,还有一点需要弄清楚的,对于工伤这块,一直都是比较有争议的。对于工伤,虽然社保不用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可以一旁协助。


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


4、退休返聘的员工


退休人员返聘分两种情况:

1)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税。


按“工资、薪金所得”的退休返聘人员条件,如下:


①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② 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③ 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④ 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则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交个税。


2)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交个税。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再任职是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因此,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动报酬”,企业都不需要再考虑要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的。



临时工合法交社保=降低税收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切记要依法处理企业用工制度;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用工之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财税刘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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