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制的公司注销是否要补齐注册资金?

发布日期:2021-08-31 11:58:19.0浏览次数:500
认缴制的公司注销是否要补齐注册资金?看完你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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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我公司跟甲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于甲违约,合同解除,按照约定甲方支付我10万元赔偿金,请问我公司收到的赔偿金收入是否开票?


答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我公司收到的赔偿金收入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因此不是一项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应当向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开票收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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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我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是认缴的,公司要想注销,股东必须补齐注册资金吗?


答复:(1)若是你公司无对外欠债,公司就不会涉及债务偿还问题,因此,股东也不需要把认缴的资金补齐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就可以;


(2)若是你公司有对外的欠债,由于公司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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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我公司由于缺资金,向甲公司借款1000万元,借款合同一定缴纳印花税吗?


答复:上述借款合同由于不属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借款而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提醒:并非银行跟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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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常见问题


1、我注册了一家10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后来不想经营了,需要补全这100万吗?


应分两种情况讨论: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

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

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制“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2、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当然可以使用。


注册资本就是公司的钱,就是公司用来花的。一般应用在以下几个方面:日常经营运作、发放员工工资、进货、购买办公用品等。


但是,注册资本不可以随意支给个人使用,如果需要给个人打钱,必须要有相应的发票报销,或者走工资、劳务费用、奖金等形式。

来源:职业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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