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然人代开个税核定征收,总税率1.5%!

发布日期:2021-02-26 10:45:05.0浏览次数:571

2021年对于全国各地企业来说将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去年年初的疫情给全国很多企业带来的影响,得益于我国疫情的有效控制和企业的积极恢复,今年这些影响基本不会存在了,预计今年很多企业无论是利润还是营收都会迈入新阶段。

大部分企业在经营中都会存在一些实际支出无法取得相应的发票(与个人发生业务个人没有开票给企业或者一些无法取得发票的隐形支出等),造成企业账面上利润虚高,从而造成企业所得税压力巨大。利润超过300万的企业,光是企业所得税就得缴纳25个点,后面分红提现还得扣除20个点的个税,这样算下来,企业如果账面上存在虚高的利润那就得多出大量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有的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为了节省税务支出让企业的财务人员铤而走险把账操作一下,这种行为不仅让财务人员和企业老板整天没有安全感,而且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其实存在这种情况的企业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合理合法的解决,企业与自然人签订合作协议,企业再转给自然人报酬,自然人在通过税收优惠的税局机关代开相应的发票给企业用于成本抵扣。目前通过《节税精灵》对接的园区进行自然人代开,缴纳增值税(目前税率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为开票额的0.5%),总税率1.56%,也就是代开100万,税费成本总计为1.56万。这代开出来得100万票可以消除企业账面上100万利润虚高的部分。100万利润部分企业所得税缴纳25万,分红个税:(100万-25万)*20%=15万。对比40万的支出,企业合理通过自然人代开仅需支出不到2万的税费,对接一下节税幅度是非常明显的。

自然人代开可解决企业几万到200万不等的需求,对于有的企业账面上利润虚高部分300万以上的建议通在《节税精灵》对接的税收扶持园区设立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把主体企业的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新设立的个独企业来做,主体公司与个独企业签订协议,转给个独企业相应报酬,个独企业在开具相应的发票给主体企业,这样主体企业税负将会大幅降低,而园区的个独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其中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直接核定营业额的10%作为应税所得额,再按照五级累进制纳税,核定之后税率为0.9%-2%,总税率3个点左右。

举例:河北xxx有限公司2020年在重庆园区注册成立了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体公司2020年将500万业务分包给园区个独企业来做,这样个独企业2020年全年年营收就为500万(开票额500万),因为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核定征收的,所以直接核定企业营业额,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缴纳: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为增值税的6%)=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核定营业额10%为应税所得额)×35%-6.55万(速算扣除数)=11万;

税金合计:16.2万;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分红个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之后法人可提现到私卡自由支配。500万利润正常纳税光是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就得200万,对比一下节省了90%以上的税务支出,并且是运用地方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总结: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支出是无法取得发票的,这种情况千万不要铤而走险进行违规操作来降低企业税负,通过地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也是目前全国各地大部分企业采用的税筹方式。

来源:节税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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