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季度不超45万,免税!超过按1%交!2021一般纳税人还能转回小规模吗?

发布日期:2021-03-26 10:49:12.0浏览次数:1879

喜事NO1




首先,在3月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上,给小规模了一份大礼!


原文是这样说的: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按季度纳税的话,只要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你可以免征增值税,较之前提高了15万。

这是一大喜事,当然,这个正式的文件还未出来,但是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二哥预估看一季度申报之前(也就是4月征收期之前),当然最后以具体的财税文件为准!

我们需要的就是耐心等待!

需要注意的是:
1、15万免税标准只是免征增值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且一般纳税人也不适用。
2、免征了增值税相应的也不用缴纳城建税及附加税费了(这些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计算的)
3、15万是全部销售额的概念(不管是否开具发票,都要计入销售额看,不是说只看开票的部分),但是也要记住其中开具的是专票是不能免的。



喜事NO2




第二大喜事,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政策文件正式出台,政策继续执行到2021年年底!

具体文件如下,所以,目前1%的执行情况就敲定了,具体就是如图:




非湖北地区,2021年都是1%,湖北地区2021年1-3月还能享受免税,过了3月就是1%了。

需要注意:
1、小规模如果没超过月度15万,可以享受小微免税,如果超过了那就直接按1%纳税。
2、小规模如果还是有其他免税政策,可以直接享受免税政策(比如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等)。



喜事NO3




小规模纳税人这么大的喜事,这么大幅度的优惠,很多之前转了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就心动了!这里的喜事NO3其实应该是一般纳税人的喜事,打个问号意思这个喜事暂不确定。

什么喜事呢?

那就是2021年我们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呢?毕竟2021的小规模纳税人真的太香了!

二哥之前也说过,这个可能性极大!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捋一捋这些年转小的来龙去脉,就会发现可能性真的很大。

大家都知道,很长一段时间,增值税纳税人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不能再转小规模纳税人的。



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国家税务总局有了特殊的另有规定的条文,这个事情还要从2018年开始说起!

2018年,财税〔2018〕33号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至500万元时,允许此前按照较低标准认定(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年底前自愿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执行口径层面的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8年就收官了。

2019年,财税[2019]13号增值税免税标准至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免税销售额标准提高了,就可能有更多的一般纳税人提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诉求。

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

而该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2月31日。

本以为转小规模这个事情在2019年就收官了。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了。。。。

国家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给小规模纳税人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转小继续延期!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按照政策,2021年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小规模了,到目前也没有新文件出台。

但是事情似乎又有转机。

2021年小规模的双重喜事加持的情况下,不延续转小的话,就有点不合理了,前面每次能转小都是有优惠政策出现,为了照顾尽可能多的纳税人。

2021年两个优惠加持,你说这个可能性大不大?



所以!所以!

我觉得大家耐心等待即可,等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文件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相关政策,目前还需要等待的文件就是

1、针对月度15万,季度45万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文件。
2、针对具体执行征管口径的(包括月度15万、季度45万,转小?)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文件。
来源:二哥税税念
下一条:税收筹划思维,很多细节你没有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