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互抵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提问: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和别的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债务互抵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回复:
首先,债务互抵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列合同,应根据债务互抵合同具体内容判定其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如有,则应按规定税率征收印花税。没有,则不征。
所以,是否缴纳印花税的前提是合同的内容是不是印花税税目中所列举交税的情形。见下表列举汇总:
类别及 纳税人 | 税目 | 计税金额及税率形式 | 范围 |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立合同人) | 1. 购销合同 | 按购销金额的 0.3‰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2. 加工承揽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 0.5‰ | ||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
3.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的 0.5‰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的 0.3‰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
5. 财产租赁合同 | 按租赁金额的 1‰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 | |
6. 货物运输合同 | 按运输费用的0.5‰ |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
7. 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保管费用的 1‰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
8. 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 按借款金额的 0.05‰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
9. 财产保险合同 | 按保险费收入 1‰ |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
10.技术合同 | 按所载金额的0.3‰ |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 |||
二、产权转移书据 (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 | 按所载金额的0.5‰ |
续表:
类别及纳税人 | 税目 | 计税金额及税率形式 | 范围 |
三、营业账簿 (立账簿人) | 12. 营业账簿(记载生产经营活动,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0.5‰减半征收;其他账簿按件贴花的免税 | |
四、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 | 13.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按件贴花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