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企业不同税收压力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6-16 11:04:50.0浏览次数:443
税负压力重是企业公司都会头疼的问题,利润越大成本越低,缴纳的税金就越多,或者是有真实有真实业务,但是难以取得相应的进项成本,导致多缴纳所得税、增值税。
想要减少税收压力,就要利用好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的解决,金税三期、四期的推行,之前部分企业传统所谓的“税收筹划”完全行不通了,例如企业“内外账”、购买发票抵税、白条入账、虚列人员工资等,在大数据稽查下无处遁行。
任何税务筹划都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否则就是无根之本,经不起税务等部门的稽查。税筹相关业务的开展,合同流、资金流、业务流、发票流,是节税的硬性指标,也是企业留存的“证据链。
下面介绍几种比较常用的税收政策,通过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在政策扶持地区内成立企业或者是公司,不用实体办公,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
1、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大家都有所了解,按照固定的核定税率缴纳税金,是税务对于一些账目不齐全、难以查账征收企业的征收方式,看起来是一种处罚手段,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核定征收就成了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有真实业务但是没办法获得成本票或者成本票太少的行业,比如设计、咨询、代理、策划等,可以通过总部经济招商,在有核定征收的税收园区内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某服务中心、某某工作室等,享受核定征收,按照服务行业10%进行核定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3.25%以内。
例如享受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接400万的业务,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7.83+0.24=12.03(万元)
综合税负:12.03/400=3%
2、有限公司税收奖励
商贸类型的公司13%的增值税,但是从个人或者是个体户手里拿材料,难以抵扣13个点的增值税,这种情况就可以在节税网税收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享受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上的税收奖励扶持。
增值税:增值税地方留存40%,奖励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40%---80%;比如,企业增值税为1000万,地方留存为400万,奖励企业为160万-320万
所得税:所得税地方留存32%,奖励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40%---70%;比如,企业所得税为1000万,地方留存为320万,奖励企业为128万-224万
新公司该怎么纳税就怎么税,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一定比例的奖励扶持,纳税额越大,扶持力度越大。
3、自然人委托代征
公司和个人发生业务,个人没办法给公司提供发票,可以通过委托代征模式,去按照经营所得纳税的税务代开,增值税1%、附加0.06%、个税直接核定0.5%,个人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开普票出来给公司列支成本,这种方式适合临时性业务,继续解决成本票的情况。
现在很多大公司都会采取税务筹划的手段来规避某些可以减轻的税收负担,像常见的一些并购重组、设立子公司、入驻国际税收洼地等。国内的中小企业也不例外,使用个人独资企业减轻负担是有法律依据的,国家许可的。
根据国发【2017】5号文,(第十五条)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节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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