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建筑企业最新进项税额抵扣手册及最新税率表

发布日期:2021-06-22 03:35:36.0浏览次数:564
进项不得抵扣的情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率为3%。

根据现行政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减按1%执行,下同,不再分项赘述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率为9%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3%,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率为9%、13%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抵扣率为9%,根据买价计算抵扣;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为13%。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率为13%、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3%;财税[2009]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以水泥为原料自产的水泥混凝土,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率为13%、3% 。

砂土石料等地材适用税率为13%;财税[2009]9号规定:一把纳税人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征收率为3%。

    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3%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二手的机械设备时(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能会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减按1%),按3%抵扣。同时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率为13%,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3%;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配备操作人员),取得建筑服务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率为9%、3%

    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9%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适用税率为13%,如符合建筑服务混合销售条件,取得建筑服务专票,税率为9%。

    水费 

    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3%

    从自来水公司购买其自产的自来水,对方选择简易计税的,按照3%抵扣,从流通环节购买的自来水,按照9%抵扣。 

    电费 

    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房屋和施工现场业主的电表,应从出租方或业主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勘察勘探费用 

    勘察勘探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勘察勘探服务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设计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专业检测机构对样本进行检验和试验。

    电话费 


    电话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6%

    电信业适用两档税率,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的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快递费 

    快递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建议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较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报刊杂志 

    报刊杂志,进项抵扣税率为9%

    图书、报刊、杂志的适用税率可以抵扣,但是注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汽油费、柴油费 

    汽油费、柴油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

    汽车、机械使用的燃料费用,是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本支出,这些支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司机师傅自己单独分次加油,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统一办理加油卡,在加油后凭卡或者加油凭证,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气供热费用 

    供气供热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9%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供热企业拿到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热企业向居民供热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广告宣传费用 

    广告宣传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宣传费等可以抵扣进项税。

    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

    会议费 


    会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培训费 


    培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对方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或者选择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为3%。

    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进项抵扣税率通常为13%

    劳动保护费用 

    劳动保护费,进项抵扣税率通常为13%

    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健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例如给员工购买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要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费就不得抵扣

    物业费 

    物业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绿化费 

    绿化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9%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自行购买绿色植物,适用税率9%,如果取得苗木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票面金额和9%税率计算抵扣;如果是租用绿植的,适用税率为13%。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为9%、5%

      23.1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分2年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2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 

      不得抵扣。


      银行手续费 

      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

      保险费 

      车辆等财产保险费抵扣税率为6%。


      维修费 


      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3%、9%、3%

      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为13%;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9%(修缮服务),对方适用简易计税的适用3%。

      运输服务费、过路过桥费 


      28.1 货运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

      28.2 客运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3%

      公司员工因公发生的国内车船、航空交通费用,按如下进行抵扣:

      28.2.1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28.2.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28.2.3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28.2.4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8.3 过路过桥费,进项抵扣税率为9%5%、3%

      通过2016年5月1日之后开工的收费公路,适用税率为9%,通过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适用征收率为3%,过桥过闸费,按照取得发票金额的5%计算抵扣。

      来源:何博士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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