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可以抵扣!
可以抵扣的住宿费发票:
1、前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用途:不属于税法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
【案例一】:公司员工出差,收到小规模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专用发票可以按照3%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6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18 元
【案例二】公司员工出差,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专用发票可以按照6%进行抵扣。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6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元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36元
不得抵扣的住宿费发票
【案例一】某公司请郝老师去讲课,为郝老师报销了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专用发票,由于不是本公司员工报销,属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6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6元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36元
勾选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6元
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元
【案例二】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收到一般纳税人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专用发票,由于用于集体福利,即使能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6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6元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636元
勾选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6元
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8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8元
提醒:
现在费用报销必须取得足够的证据链,来佐证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如住宿费是否和企业经营相关,差旅费支出是否合理,必须附有证明材料,如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事由、支付手续等,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凭一张发票是不够的。
政策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