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特殊销售方式下的增值税计算(二)

发布日期:2021-07-19 10:45:46.0浏览次数:1265
4.以物易物:
对双方来讲都是购销行为
  双方均作购销处理。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未取得相应票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甲企业为机器设备生产企业,乙企业为钢材生产企业,现在甲企业将市场售价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换取乙企业售价为40万元的钢材。双方各自向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
  甲企业:销项税额——6.5万元;进项税额——5.2万元
  乙企业:销项税额——5.2万元;进项税额——6.5万元

5.包装物押金
一般货物
 ①如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交税时注意:
 ①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属于价外费用性质),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
 ②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不同包装物税率不同。

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某饮料厂为一般纳税人。2015310日向某小卖部销售果汁饮料,开具普通发票(说明是含税价格,计算是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上注明金额165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计算该饮料厂3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 16500÷(1+13%)×13%=1898.23(元)
  ②.某白酒厂为一般纳税人,201541日向某小卖部销售白酒,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65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1000元,计算此业务酒厂4月份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165001000)÷(1+13%)×13%=2013.24(元)
白酒不属于啤酒黄酒,需要把1000放入销售额

6.直销企业
(一)直销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销售员给客户开票

(1)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企业给客户开票。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案例:
  有直销资格的直销企业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甲产品成本价为1000元,同类一级批发价为1200元,零售价为1500元。李某是A的直销员,A将甲产品按1600元的价格通过李某直接卖给消费者。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本月以下列方式销售货物:
  方式一:李某从A处取得货物,直接向购货方收取货款,销售数量为2000件。
  方式二:李某从A处取得货物,由A收取货款并开具发票,销售数量为500件。(本案例不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方式一:  由于李某直接向购货者收取货款,A移送货物时应按同类批发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李某(如李某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普通发票)。
A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①A发出货物时 批发价格
  借:应收账款       27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1.2
  注:1200×2000×13%=31.2(万元)。
 ②A收到李某的销货款时   此时只考虑企业,不做李某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71.2
    贷:应收账款      271.2
 ③A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
    贷:库存商品      200

方式二:
       A会计处理为:
 ①A发出货物给李某时
  借:发出商品   50
    贷:库存商品  50
 ②A收到销货款时 按照销售价格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
 ③A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贷:发出商品    50
 ④李某按约定销售收入2.5%取得报酬
  借:销售费用     2
    贷:银行存款    2
       80×2.5%=2
来源:郝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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