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概述
针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简要介绍,主要包含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界定以及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内容
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界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总结
增值税应纳税额由当期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计算而来,关于税额的计算相对于其他税种来说较为复杂。根据增值税计税原理,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哪些进项税额可扣,哪些进项税额不可扣等问题,都是企业财会人员以及税务人员应当掌握的知识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