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资产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1-09-01 10:19:23.0浏览次数:1156

概述

      是什么是居民企业的剩余资产?这一类的剩余资产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容

剩余资产是指清算净收益中依法缴纳所得税以后的结余部分。即:剩余财产=清算净收益×(1-规定所得税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总结

      综上,剩余资产应按照实际清算情况,确定计税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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