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好多个体以及个人独资企业,请问经营所得的个税还需要合并吗?

发布日期:2021-09-24 10:12:58.0浏览次数:358

疑问

我自己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好多个体以及个人独资企业,请问经营所得的个税还需要合并吗?

 

答复

是的。

需要把你名下的多个个体以及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合并后汇总纳税申报,进行调整后按照适用经营所得税率和对应扣除数计算应纳的个税,然后减去各自已经缴纳的个税后多退少补。


注意:

汇总纳税申报应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时间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政策参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来源:中税答疑
下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成本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