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由按月申报改为按季申报,对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发布日期:2021-11-01 10:33:00.0浏览次数:482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如果在3月份申请由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将从4月份的税款所属期生效,二季度(4-6月份)的纳税申报在7月申报期办理。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继续免征增值税。但纳税人此次变更纳税期限后,至本年12月31日不得再次变更纳税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报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免税标准,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免税标准。

例:小规模纳税人在8月份申请由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8月份销售额12万元,9月初纳税申报时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按月申报)。9月份销售额16万元,10月份纳税申报时需要按16万元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按月申报)。从10月份起按季申报。

来源:郝言税语
下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成本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