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08 10:38:01.0浏览次数:373

概述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也大力支持个体经济的发展,一起看看其中的问题吧。


内容

现在个体工商户有哪些优惠政策?

个体户优惠政策主要是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两个方面:

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体工商户的减半政策有什么限制吗?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如纳税人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7320元。未享受新政策前的应缴税额=200000×20%-10500-7320=22180元,享受新政策后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200000×20%-10500)-7320]×(1-50%)=11090元。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哪个环节享受优惠政策?

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都可以享受减半政策。

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总结

作为纳税人,不管是不是个体工商都应该关注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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