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概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常见的发票,我们一起看看有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吧。
内容
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呢?
(一)专用发票代开范围: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可以自开专用发票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个人提供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还有哪些情况不能开专票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施行)》(国务院令第134号)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二)具体有这几种情况: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3.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施行)》(国务院令第134号)
总结
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属于常见问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