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这个优惠政策,企业千万不要错过!

发布日期:2021-12-15 11:35:01.0浏览次数:827

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本文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如何划分: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呢?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其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来源:会计小师妹、厦门税务、象屿保税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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