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正式取消!税务总局新政策!财务工作大大减轻!恭喜会计人!

发布日期:2019-08-02 02:07:23.0浏览次数:798
国家税务总局传来好消息!为了减轻财务工作量,总局一次性公布25项减轻工作量新规。不看真的亏大了!会计人抓紧时间学一习!


重磅!税务总局今日官宣

以下25项税务证明事项,正式取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在前期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增强减税降费获得感。截至目前,税务总局分三批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涉及231个具体办税事项。


一图了解:已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哪些↓



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从涉税领域来看,涉及发票票证3项、税务登记3项、税收优惠19项;从证明性质来看,涉及法律事实证明9项、资格资质证明3项、权利归属证明2项、其他客观状态证明11项;从证明来源看,需要纳税人专门为办理税务事项另行从第三方取得证明材料的共5项,包括发票丢失登报声明、软件检测证明等,需要提供法定证照等纳税人已有材料的共20项,包括税务登记证件、个人身份证明等。


25项税务证明事项取消后,3个事项通过事后核查替代;6个事项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或内部核查替代;15个事项改为行政相对人自行留存有关法定证照等材料备查;1个事项根据征管实际已无须备案或核查。

新政利好——发票篇


一、 发票丢失,无需登报声明

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首条即为:取消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


为此困扰多年的会计们终于可以如释重负了!

二、 税收票证遗失,无需登报声明



新政利好——税务登记篇

一、关于税务登记




二、关于营业执照




三、关于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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