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采取“两套账”的方式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共计销售钢材275722295.67元,设立两套账本,隐瞒销售收入。在此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申报销售收入85639708.12元,核实你公司以账外经营方式隐瞒钢材销售收入共计190082587.55元,共计少缴增值税30055891.45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缴增值税30055891.45元、企业所得税2679047.3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3912.40元、教育费附加901676.74元、地方教育附加601117.84元、印花税91347.38元、水利建设基金156776.21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偷税金额为增值税30055891.4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03912.40元、企业所得税2679047.31元、印花税91347.38元,合计34930198.54元,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两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9860397.08元。两套账对财务来讲,两套账多数来说就是噩梦。这个案例让我想起之前曝光过的山东某公司存在八套账!(1)反映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账叫做-----管理账该企业补缴3349万元的增值税,加上0.5倍罚款合计需要补缴近4500万元税款!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责任人以及财务负责人都已经接受处罚。1、营改增之前玩票是“钱的问题”,营改增之后玩票可是“命的问题”,切不可盲目冒险,切记不要触碰发票红线;2、营改增后“过票”的春天已经落幕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升级,是压倒过票公司的最后一根稻草!企业妄想企图再通过“虚开虚抵”来获取非法利益的时代随着金三的上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私设会计账簿的,可以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构成犯罪的,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等于是受行政处罚的,5年不能当会计;受刑事处罚的:终身禁止从业!
会计的两本账可谓是老少皆知,经常就有新闻说:“某某公司因为两本账会计被判刑”……搞得大家都知道有两本账这么个东西,但具体的就不太清楚了。而进入了会计领域知道的就又多了些,最起码知道两本账是内账和外账。那这内账外账到底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在这里给大家说外账和内账,不是教大家去财务造假,而是讲述企业的真实账务情况。
内账:一个企业真实的流水,大家都知道出纳是做流水账,说的就是内账。也就是说只要有钱的变动,经济业务的发生,我们就及时记录,比如没有发票原始凭证等等的支出。外账:符合会计相关规定的费用成本支出或收入,凭票做账。内账要记录少申报的收入以及对应成本、费用等,还有外账不允许列支的部分费用,比如白条,或者送礼的灰色支出什么的。内账应该是外账的一个补充,在外账不存在虚开虚列的情况下,结合在一起应该是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很多公司违反规定做内账。内账就是公司内部人员看的账,也是最真实的账,只要按照真实的业务发生情况及时记录。外账的话,企业有可能为了一些真实支出或者收入又不便在账面上进行列视的业务进行“乾坤大娜移”,多找些其他的票子来代替我该项费用支出。还有的很多单位为了粉饰效益或者逃税等目的,所以要想尽各种办法把账做得漂亮,还要担心风险。区别不大,对于会计科目,外账是严格遵用,而内账则是灵活采用或变通。
作为财务会计应当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发现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税行为,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检举,干我们会计这行,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千万不要给别人做背锅侠,卖了自己帮着别人数钱。
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应依法依规记录好每笔账,开好每一份发票,完整准确真实申报税收,切勿违法违规记假账,更不可参与偷税、虚开发票和骗税等违法行为。
来源:节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