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没有的经营范围能否开发票?
发布日期:2021-10-09 02:02:23.0浏览次数:916
这个问题,其实不只是新手有这样的疑惑,老会计也会有。
不过老会计可能胆子稍大一些:
先开出来,也没事,有事再做冲红。
金额不大的,都是小事,开!
实务中有时会卖一些废品,也有可能出租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转售水电,如营业执照上没有销售货物、不动产或动产租赁、供水供电的字样,怎么办?
可以肯定的是,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文件明文规定,超出经营范围发生的业务不得开具发票的文件。
反而是如果发生经济业务应如实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2016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视频会议政策解答
九、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所以如实发生的可以开,未实际发生的开票就算虚开发票了,那就违法了。
但是,给大家两个建议:
(1)临时性业务,可以增加开票品目后,自行开具发票。需要专用发票的,建议携带着合同、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去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的事宜。
(2)经常性业务:先联系工商增加相关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以及征收率,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来源: 郝言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