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额”就是“会计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非常重要!

发布日期:2022-09-28 12:00:00.0浏览次数:6227

“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综合性比较强,但并不复杂。咱们一起来疏理一下它,先把它的原理弄清楚,再一点一点的细品各个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所得额核定对了,乘以适用税率,应交所得税自然就出来了。如果所得额核定错误,那就不会有正确的结果。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至关重要!

如何理解“所得额”?它是税法上的概念,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交所得税的税基,要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区分开来。利润总额是会计上的概念,会计在公历年度终了要结账,要核算出一年的财务成果,反映一年结束是赚了、还是赔了,这个经营成果,即“利润总额”,与“所得额”不能完全划等号。

我们缴税时应该按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税,不能按利润总额来直接计算,为什么呢?是因为两者之间有差异,所得额与利润总额之间的差异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税会差异”。如何核定所得额?所得额与利润总额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首先,您在年度终了时得结账,核算出利润总额来。在利润总额基础之上,您得对税会差异进行调整。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调增额-调减额,税法有税法的规定,会计有会计的规定,两者并不矛盾:您按会计的规定反映利润总额,按税法的规定调税并缴纳税款。

在计算出会计利润的基础之上对税会差异进行调整,大前提是核算出正确的会计利润。如果您会计利润核算的就不对,都违反了会计准则的规定,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肯定不正确,所谓的调增、调减没有任何意义。想要读懂企业所得税,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非常重要,需要了解会计准则是如何规定的,先要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合理的核定出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所得额是遵循税法的规定,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关系。

会计利润总额如何核定出来?到底有哪些税会差异呢?

税会差异

会计利润是如何核算出来的?具有初级会计知识的读者或者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就应该很清楚了。和大家简单过一下会计利润总额的核算:就是来自您的主营收入加上其它业务收入,然后开始减去对应的成本,再减去相应的费用(期间三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还要减去税金及附加(有哪些税金记入该税目?在前面十四个小税种中能记入税金及附加的都已讲清楚,没记住的可以随时查阅),再减去盘亏、毁损、报废等资产损失,得出来的只是会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除了主营业务之外,您可能还有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得作为投资收益,也是营业利润的一部分。营业利润=主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损失+投资收益。还有除营业利润之外,偶而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才能算出“利润总额”。

整个核定的利润总额中与税法会有哪些差异呢?组成利润总额中的项目都有可能与税法产生差异,主要分为两块:

首先是收入中的税会差异,收入有主营、其他、投资收益、营业外四部分构成。这个收入与税法就会有差异,来自于利润总额的收入中,税法规定有不征税的收入、享受免税的收入、享受优惠的收入,而会计上不管征税不征税,只要是得来的收入都得真实、准确、完整的确认为收入,进入利润总额。如果税法规定进入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入,比如投资收益享受免税了,比如一部分收入进营业外,税法说不需要缴税了,这个时候,我们如何处理?做纳税调减就可以了,这时税会之间就产生差异了:会计上都进入了利润总额,计税时得在该利润总额的基础之上把税法规定不用缴税的收入剔除出来,产生了纳税调减。

总之,收入中税会差异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会计上都记入了利润总额,但税法上说有不征税收入、有免税收入,这样就有差异了,税法上得根据核定的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减。这里说的调整只是调税,一定不是调账,会计账是不动的。

其次是成本、费用中的税会差异,利润当中第二块就是成本、费用,会计上只有一个标准:据实扣除,严格遵守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支出多少就列支多少,不能虚列。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就不是唯一了,标准一也是“据实扣除”,支出多少税前就列支多少,与会计一样,没有差异;标准二是“限额扣除”,有些成本、费用在税法规定可以扣除时,就变成限额扣除了,也就是说会计上的支出,税法上不一定全部认同。如果超出税法规定的限额,您就得纳税调增,列入所得额,得交税!


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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