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重大利好!企业所得税再优惠!

发布日期:2022-08-18 05:10:53.0浏览次数:5577

企业所得税又降了!

税务局正式发文: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到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

在这之前,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已截止)。如今,国税总局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活力,在此基础上再次加大优惠力度。

优惠政策内容


条件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限


优惠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征收优惠及税负率计算对比解析


政策规定,对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不仅按20%税率交税,而且还有分段减计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根据2021年适用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所谓分段,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率为2.5%和10%

举例说明,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如满足其他条件,按照2021年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计算规则,企业所得税计算为:
(100*12.5%*20%)+200*50%*20%=22.5万元

现在,根据2022年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可得:
(100*12.5%*20%)+200*25%*20%=12.5万元

由此,税负率则以2.5%和5%计算。

以上,则是按照近两年来的优惠政策规定,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对比分析,所优惠数额明晰可见。

无论2.5%,5%,10%都是小微企业的税负率,而小微企业的法定税率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即为20%,实际蕴含意义切忌混淆。


来源:芒果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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