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取消,月销售额10万以上,必须查账征收!

发布日期:2022-10-21 05:49:33.0浏览次数:6681


取消核定征收
月销售额10万以上一律查账征收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因此,各地税务机关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

1、黑龙江大庆税务局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2、海南定安税务局

同日,海南省定安税务局发布了同样的消息,针对存量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达到建账标准且月均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16户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现页面关闭,等待最新调整政策)

3、其他税务局

除了上述两个税务局发布公告外,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都在收紧,像上海、山东、浙江 、贵州、福建、湖北等地,已经在逐渐取消核定征收政策。

比如上海,早在2021年,就有消息称取消新设企业核定征收,已经办好核定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再比如山东,今年8月份也发布公告,将3138户纳税人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全部转为查账征收!

为啥要取消呢?主要是因为核定征收存在很多弊端,因此,取消核定征收是必然趋势!

4、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

1、是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
2、是否对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等特殊行业进行核定征收;
3、是否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4、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5、对年收入和利润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税务机关是否履行调整应纳税所得率的职责;
6、对申报表收入和财报数据不一致企业的纠正情况;
7、对核定征收企业发票管控及注销管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关注事项。

除此之外,税务机关还将持续加强对核定征收企业的后续监督:

1、严格落实对特定行业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得核定征收的要求。
2、对现存核定征收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建账立制,尽快转为查账征收企业;
3、对于年收入和利润额变化明显超过20%以上的企业,要切实调整应税所得率;
4、对于总局和省局直接修改征管鉴定的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大核查和日常评估力度;
5、关注核定征收企业的发票管控和注销管理情况,履行相应的征管职责。

来源:每日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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