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你还敢任性注册资本1元吗?小心入坑!
发布日期:2019-09-29 09:58:23.0浏览次数:1597
注册公司看似简单,里边的学问却不少!一不小心分分钟入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一些公司的注册门槛,使“1元注册公司”变为现实,令广大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为之欢呼雀跃。1元注册公司的广告比比皆是,创业者们很容易就被这样的字眼吸引。但若把这个深藏税务“问题”的政策分析透了,一些创业者可能就欢呼不起来了。
假设公司投资一个项目预算需要500万元,不论是500万元注册还是1元注册,公司要做成这个项目都得需要500万元。假设这个项目做成了,公司增值到900万元。公司股东想股权转让掉公司,这时税务“问题”就产生了。为了方便理解,股权转让不考虑其他费用。第一种情况:若500万元注册公司,900万元转让。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00-500)*25%=100万元。若分红到自然人股东手里,还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500-100) *20%=60万元。合计纳税160万元,综合税负率40%。第二种情况:若1元注册公司,900万元转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1元投资成本,为方便计算可忽略不计。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00*25%=225万元。若分红到自然人股东手里,还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225) *20%=135万元。合计纳税360万元,综合税负率40%。从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发现,500万元注册公司与1元注册公司情况下,公司在股权转让环节税务成本相差200万元。这就是深藏的税务“问题”。建议:注册公司,不要光图眼前方便,还要考虑公司以后的发展和变化,最好量力而行。1元注册公司是个极端,希望广大创业者们回归真实为好。
很多新老板都会问一个问题:公司刚注册,还没有营业、盈利,这就要开始记账报税了吗?手头太紧,公司还有很多需要钱的地方,能不能先不记账报税啊?或许有的还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只是做一些小本生意,怎么可能查到自己呢?那你就错了!工商、税务已经于 2015年6月1日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联网!公司末注销的情况下,必须做账报税。否则法人及股东将有信用污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次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 、进驻商城等。总之一句话,新注册公司不做账不报税,无疑是把自己往绝路上逼!一旦被查出来,公司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请三思而后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增的企业有670万户,如此庞大的数量让公司名重复率非常高。而且,同一行业还不能有相同或类似的,你叫南方动力,我就不能叫新南方动力。一番筛选下来,自己喜欢的名字很有可能就注册不了。在避免重复率上,三个字或四个字确实会比两个字要好,税政君建议老板们可以取一些没有实际含义,但是郎朗上口,容易记住的名字,可以运用谐音等方法取名。另外,为了更顺利地注册,还需要多准备几个名字,有备无患。
实施注册资本认缴制后,股东在注册公司时可以不用缴纳注册资本,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注册资本填得越高越好?事实上,股东是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在股东没有缴纳注册资本前,注册资本就是股东对公司欠的债务。由股东自己决定。当然了,如果公司有外债,股东依然需要在注册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这些债务。注册资本越少,股东的风险是越小了,但公司的贸易伙伴风险就大了。一般我们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都会考虑一家公司的债务承担能力,毕竟在大多数人的思维里,跟大公司合作总归比跟小公司合作靠谱。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缴纳注册资本其实非常简单,自己可以决定什么时候缴纳注册本。所以,压根不需要找人垫资来缴纳注册资本。举个栗子:公司2019年3月份办公室租金2万,工资8万,股东可以把10万汇到公司账户上,同时注明“投资款”,然后再用这笔钱去支付上述费用,这就算已经缴纳了10万注册资本了。
注册完公司,拿到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美滋滋的开始我的创业梦了,真爽!注册好的公司是需要维护的。不仅要记账报税,还要年报,并非只是一张营业执照这么简单。> 每年1-6月,要进行上一年度的工商年报,不年报的将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录”,法定代表人失职行为将被记录到个人征信系统中;> 营业执照签发一个月内,必须开始税务申报,即使没有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将面临罚款并加入到税务“黑名单”!所以,老板们千万不要觉得公司就是一张对外的名片,需要时就拿来用用,不用的时候就放在一边不管,一定要好好维护!
例如,有某位客户孙先生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甲的名义对丙公司投资。17年甲公司取得丙公司分红400万元,取得利润分配的当月甲公司即将400万转入孙先生的个人账户中,甲公司自成立以来除收取丙公司分红外未发生任何其他业务。现客户孙先生欲注销甲公司,但400万已消费无法返还,咨询是否存在相关税务风险。众所周知注销一家企业所需周期及手续的繁杂程度比注册一家企业要难太多。对于孙先生面对的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征收20%的利润分配税,甚至会附带部分罚金。过往也有很多注销过程中被征缴税款的实例。2011年某企业股东王先生决定注销企业,不再经营。经税务人员调查核实,依据企业财务报表,企业经资产清算后,分配给王先生的剩余资产为180万元。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列式实收资本100万,未分配利润30万,盈余公积38万。经计算,王先生应补缴股息个人所得税13.6万、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2.4万。企业注销清算过程较为复杂,且常常面临补缴税款的风险,导致有些企业主将不再经营的企业弃之不理,不维护也不注销,这种“遗弃”企业的做法会导致怎样的风险呢。4、不能开设公司银行对公账户、长期下去会导致公司被吊销3、不能申领养老保险,甚至会危及到子女入学等(深圳曾出现过相关案例。)4、法人会被拉进黑名单,被限制出境,坐不了高铁、上不了飞机、搭不了轮船。5、法人一旦被监控,相关联的其他公司也会受牵连,且三年内不能作为新成立公司的法人。因此企业经营过程中还需规范处理,提前防范税务风险,以免留下后患。
来源:劳达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