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避开公司设立五大误区

发布日期:2021-01-11 10:18:29.0浏览次数:2226

随着经济发展,政府对也大力支持大众创业,注册公司对每个人来说都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概念,但对公司注册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大家有些还不是特别了解,下面,我们就讲五个公司注册中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不出钱就不能做股东


并非只能以货币作为唯一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货币和非货币作为出资方式,包括实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还可以债转股、已设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股权置换)。


注意!以下是不能作为注册公司的出资物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误区二:注册资本钱越多就越好


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需与企业经营规模等大致匹配。注册资本过大的不利影响有:注册资本过大且未到位,是股东对创立公司未尽的出资义务;对其他出资已到位股东可能存在违约责任。


未出资到位可能影响股利分配。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误区三:经营场所必须一址一照


设立公司需要有住所,一般要求一址一照。但为了鼓励投资,不少地区对电子商务类企业住所要求等适当放开、降低创业门槛。东莞市已经实行了集群注册制度了,现在设立公司将更加方便。


误区四:没有经营无需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误区五:董事经理不能是同一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来源: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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