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转私”不要乱操作,国家有政策合理合法节税

发布日期:2021-02-03 11:07:39.0浏览次数:575

大多数企业家认为,企业是自己的,所以企业的钱也是自己的,可随意调取,可事实上企业的钱还真不一定是自己的。

笔者认识的一家企业老板,从公司账户拿了100万出来给自己父母在老家购置房产。拿了公账上的钱,又不想还,可是账上又少了100万,这种情况如何是好?


这时候这位老板就想到了买发票来填充。因为这位老板一直都是这样操作的,一直也没出现什么状况,所以觉得没有太大问题。可他不知道的是,拿公款后,再买发票填充,是事后补救一错再错。


20208月,填充的这张发票出现了问题,开发票的公司被稽查,这位老板也被税务稽查,补税罚款滞纳金缴了60多万,是原本该缴税的3倍,这位老板也大拍后悔。


因此!各位老板要明白,公司固然是你的,可公司的钱却不是你能随意支配的,因为你公司的利润有一部分是需要缴纳税金的。

你借了公款不还=拿了国家资金  买发票填充=在国家眼皮底下作假


在税收方面都是步步相扣的,假如你做错了一步,没有合理有效的办法解决,就抱着侥幸的运气采取自认为安全的第二步,结果却是一步一步走向红线边缘。


随着金税三期越来越成熟,财税方面也走进了大数据监控时代。因此,过去普遍使用的方法,不仅大多数不合规合法,还逐渐落后于时代。可众所周知的是,时代只会逐渐进步,而网络监管也会越来越细密。网络监管是没有人情味的,一旦触红线,就等于拉响了警报。


其实每个老板都知道私自挪用公款不对,也逐渐知道缴税的重要性,但却仍然铤而走险,归根结底只有一个愿意就是缴税完之后,纯利润越来越少,这成为了大多数部分老板仍然趋之若鹜的原因。


所以!国家也不是那么不通情面,早已出台部分园区政策帮助企业减去大部分税额:


比如在笔者所在的几个地方省份政府园区,企业形式上入驻园区,不用实体入住或改变公司经营现状,成立一家或多家个人独资企业,以这些新公司承接主体公司部分业务,通过商业模式的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关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服务类型的发票。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案例分析:


一家服装设计公司,一年的利润总额为500万,入驻江苏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接这500万的业务,那么它的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约为14.6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后10.5


整体节税80%以上


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也无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而是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人群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省税途径!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可以节税的同时还合理合法。


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50%~85%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50%~85%给予扶持奖励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纳税,次月扶持奖励;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4%以内;


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4%以内


合法公转私是一个谨慎的过程,不仅仅只是转账,在2021年监管越来越严密的今天每一个步骤都需合理合法,节税也需诚信。

来源:优惠税
下一条:这样做,竟然可以每年节省增值税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