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政策再优惠

发布日期:2021-03-17 11:15:21.0浏览次数:536

2021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京召开。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现行优惠政策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17日发布的财税〔2019〕13号文——《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而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此外,李克强总理还在报告中提出,“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以及“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等新政策。




服务小微企业,助力实体经济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有90%以上是小微企业,数量近5200万户。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是中国经济的毛细血管。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国家税收、市场经济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0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多次提及支持小微企业,强调“留得青山,赢得未来”。当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税务部门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来源:蔷薇大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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