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的技巧

发布日期:2021-03-17 02:33:29.0浏览次数:356

(一)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


利用税收优惠减轻税收负担是最重要的纳税筹划技巧。由于税收优惠本身都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而纳税人并不一定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利用税收优惠的重点不在于利用税收优惠本身,而在于满足前提条件。纳税筹划也主要是在满足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安排与策划的。

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人规模的大小与组织形式,如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对此,纳税人在成立之初便可进行筹划,按照相关条件来设立企业即可。纳税人所处的行业与地域也是享受很多税收优惠的条件之一,对此,可以通过集团经营的方式,在相关行业和地域设立子公司,将集团其他成员的利润向享受优惠的子公司转移,从而使得其他行业和地域的子公司也间接享受了相关税收优惠。

还有一些税收优惠的条件非常宽松,每个纳税人都可以利用,如年终奖可以单独计算的税收优惠、专项附加扣除的税收优惠等,对于这种税收优惠,纳税人就应当积极利用。如果因为自身不知道或者未申请等而导致未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就非常可惜了。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多,变化也非常快,每年都有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为及时、充分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必须经常关注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动,最简单便捷的方法便是经常学习,从纳税筹划专家那里学习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及筹划方法。


(二)利用征税范围变为非纳税人。


每一种税都有自身的征税范围,凡不在征税范围内的行为和事物均不需要纳税。因此,利用征税范围,通过变换经济行为的方式将其变为征税范围以外的行为就是常见的纳税筹划技巧。目前,这一技巧主要利用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仅缴纳印花税和所得税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大多数交易都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之内,但股权转让是不征增值税的。因此,将大多数货物交易、无形资产交易和不动产交易转化为股权转让就是常见的纳税筹划方式。另外,股权转让也不征契税,但不动产交易需要缴纳契税。因此,将不动产装入公司之中,通过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来规避契税也是常见的纳税筹划方式。


(三)变换税目降低适用税率


税目是对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为了便于征管而对征税对象进行的细化。不同的税目,适用的税率是不同的,因此,同一经济行为在适当改变形式后,将适用的税目从高税率税目变更为低税率税目,也是一种常见的纳税筹划技巧。我国目前开征的18个税种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税目且具有纳税筹划空间的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和消费税。从更广的角度来看,也可以在不同税种之间进行转换,如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在一定条件下就可以互相转化。

例如,甲公司利用自身的设备与技术解决客户全屋智能。在适用增值税税率时,甲公司就可以适用三种情况。一是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签一个合同金额,属于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税目,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二是销售、安装、技术服务分别签合同,销售开13%的发票,安装按清包工开3%的发票,技术服务开6%的发票。


(四)利用核定征税等征管制度


税收征收的方式有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对一些有问题纳税人采取的非常手段。但是现在来看,核定征收一般都是核定所得率,收入乘以核定的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企业来不用开成本票,且核定征收的税收负担低于查账征收,因此,在具备相应条件时,纳税人应积极争取核定征收。除《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外,也有一些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核定征收制度,有的还作为一种税收优惠。例如,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0月26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6号)就是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外贸模式创新而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税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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