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充分用足,能享尽享。
2021年3月5日两会期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短短两句话,指出了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和对小微企业减免税的必要性,这一消息堪称小微企业的福音。如何判断自己的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可享受什么税务优惠政策呢?
小微企业判定标准:
税务上关于小微企业有三个量化标准,须同时满足: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计算方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收入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即按月申报纳税的月收入额不超15万元或按季度申报的季度收入总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2) 地方小税种及附加费: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包括资源税、城市建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减半征收。
(3) 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年应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减按25%征收,征收率20%,2021年可减半征收,实际税率降为2.5%(25%×20%×50%);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征收,征收率20%,实际税率降为10%(50%×20%);
上述政策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期限暂定三年。至于三年后如何则要看到期后政策的发布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延期的可能性很大。
需关注的事项:
国家给的这些减免税优惠,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如何充分享受,需要关注日常开票额的临界点,关注应税所得额的临界点。
这些国家给小微企业的福利,如果用好了,节省的税钱就是企业的利润。对企业来说,节税空间很大,如何用足,用好,需要事前筹划。
再减免的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但不会太久,预计3月底或4月初国税总局即将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