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又可以少交税了!小微企业税负为1.5%!

发布日期:2021-06-03 11:15:01.0浏览次数:606
恭喜!又可以少交税了!税务局发布公告: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实际税率为1.5%!9月1日起,新立法一个税!到底咋回事?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税务局刚刚明确!
小微企业又可以少交税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发布最新公告,该文件中明确: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我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优惠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后,先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即40%部分)。

简单说,该地区的小微企业,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低至1.5%。总局发布的政策正式落地!

另根据现行政策,我们还给大家汇总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府补贴,建议收藏!

02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府补贴
最新最全的总结来了

0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 
(1)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 

即,2021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可以选择按1%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施行优惠政策后: 
(1)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话,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将低至2.5%,这对小微企业又是一项重大利好! 

刚刚申报表变了,有惊喜! 
A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税负2.5% 
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交税2万元!

B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有惊喜! 
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交税5万元!

 
(2)从今年1月1日起,将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种扣除200万元。 

(3)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 

3、其他税费和残保金

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02、这些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据财税2021年公告第1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且在民政部发布的《中国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目录》范围之内。


2、以销售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为主,其所取得的年度伤残人员专门用品销售收入(不含出口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

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3、企业账证健全,能够准确、完整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且本企业生产或者装配的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所取得的收入能够单独、准确核算

4、企业拥有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假肢制作师、矫形器制作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

5、具有与业务相适应的测量取型、模型加工、接受腔成型、打磨、对线组装、功能训练等生产装配专用设备和工具。

6、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03、各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

北京

调整小微企业代偿补偿政策。 

一是放宽条件,将原试点代偿补偿政策支持范围由5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提升至1000万元以下融资担保业务。 

二是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对再担保机构的政策性再担保业务提供再补偿。 

三是实时监测代偿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启动资金补充程序。

山东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份额预留和价格扣除政策,采购人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不少于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总额30%的份额,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不低于60%。 

二是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超1.1亿元。搭建“财金通”平台,合作银行按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90%,为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首笔金额100万元贷款已落地,银行利率仅4.85%。 

三是压缩合同签订时间,将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缩短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10个工作日内。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支付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此外,济南的小微企业,每招聘一个应届生政府将补贴2000元。 

哈尔滨的小微企业,每引进一个博士,将给10万元的安家费。

03
新立一个税法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9月1日起施行



01、城市维护建设税法VS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修订)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三条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九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第十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按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缴纳的税款,应当专用于乡镇的维护和建设。
第八条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后,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得再向纳税人摊派资金或物资。遇到摊派情况,纳税人有权拒绝执行。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十条本条例自1985年度起施行。

02、具体如何征收税率是多少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适用不同档次的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中国铁路总公司适用5%税率。
撤县建市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以外其他镇的,适用税率仍为5%。
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所在地在海上,适用1%税率。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适用1%税率。

03、计税依据与会计核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包含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计算依据中扣除。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经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征范围,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04、重点优惠减免

1.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两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010年5月25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3.自2019年1月1日自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增值税、消费税“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来源:税来税往、财务第一教室、国家税务总局、税政第一线、小颖言税、亿企说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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