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税率选择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1-06-23 10:33:50.0浏览次数:425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营业执照上面主营是各类地板生产、研发、销售,我们现在算是总公司的一个加工厂,按每平收取加工费,给对方开具发票项目为加工费,这块印花税是按购销合同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还是按加工承揽合同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专家回复



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如果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按合同收取的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结合各地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对印花税的若干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1.对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如何贴花?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来源:中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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