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印花税,听说很多人总是误解我,今天我要做出解释了

发布日期:2021-06-23 11:00:50.0浏览次数:414
大家好,我叫印花税,很多人都知道我,但是对我认识还不够,今天我做个自我解释,我(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那么,在日常经营中、实务处理上你们对我产生了误解,今天针对你们的误解,一一给您解释。





误解一:你们认为的我是只有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缴纳

错错错!

现如今在各大网购平台网购活动越来越多,企业通过互联网签订电子合同的也越来越多,对于这样的电子合同也需要贴花的哦。

所以,我可不只是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贴花,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同样要按规定征收的哦。(记住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误解二:认为没有履行的合同就不需要贴花了

错错错!

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要一律按照规定贴花哦。


政策依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误解三:多缴的印花税可办退税

错错错!

你的小脑袋想什么呢?多缴纳的印花税是不可以办理退税的。

例如:一个人以高价出租了一处房屋,双方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并按租金收入缴纳了印花税及相关税费。半年后,房租价格下调,便与出租房屋的房主协商要求调低10%,经双方协商一致,从下半年起减掉了10%的租金。此时,出租房屋的人认为,减少租金后的印花税是多交了,应该是可以办理退税的。但根据政策规定,这种情况的印花税是不可以办理退税的哦。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金额有所增加,则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执行,即已贴印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对了,还有个好消息,关于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了,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于我有哪些变化,下一期告诉你哦。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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