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该如何进行税负管理
一、让当期的销项税少一点
第一,增值税按收入来计算销项税,增值税税率有多档:13%、9%、6%,收入能否找出一部分适用低税率呢?如果能,就不要把高低税率的收入搅在一块开票。兼营切分不开时,税务默认按照高税率征收。如果我们能把高、低税率的收入拆分开,当期销项税自然会少一点。
第二,税务对纳税人有视同销售这一卡脖子的办法。有一些纳税人想钻税务的空子,把公司产品用于员工福利和开拓市场,直接把它作为费用,这样可以吗?会计这么做当然行,但税务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企业非常痛心,明明不是收入,但还要为此交增值税,非常不划算。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避免出现视同销售,能直接减少销项税。
第三,要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譬如,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服务出口、货物出口免税。
二、让进项税多上去
第一,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尽量不要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一是小规模可能开不了专票,即便是在税务局代开专票,开出来的税点也比较低,对抵扣是不利的。另外,还要向员工灌输一个概念,索取发票时要尽可能拿增值税专票。
第二,避免进项转出。公司采购的商品没有用于应税项目,在这种情况下税务要求做进项转出。出现这种情况非常糟糕,进项税需要计入成本费用。所以企业要规划一下,尽可能不要出现进项转出的情况,把能抵扣的尽可能用于抵扣。
第三,加速增值税专票回流。不要出现需要进项抵扣时,因为增值税专票没有及时拿到而导致多交税。
第四,取得了增值税专票后及时认证,及时抵扣。
三、小规模纳税人该主动申请转一般纳税人吗?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吗?有这种疑问的小微企业通常带有两种假设:一是一般纳税人更亮眼,可以帮企业拿到更多的订单;二是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减轻税负。这两种假设真成立吗?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究竟该如何权衡利弊?
(1)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指的是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及应纳税额。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收入超过500万,按税法规定应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不主动申请的,税务机关会强制将企业纳税身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年销售收入一直低于500万元,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也可以主动向税务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随意地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优势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差别有两点:
第一,税负率不同。增值税目前存在三档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6%、9%、13%,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第二,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的发票之后,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
单从征收率与税率的比较来看,小规模纳税人有很强的税率负优势。考虑到一般纳税人能抵扣进项,因此具体税负还需要测算。举个例子测算一下:
A公司销售额100万(含税),成本60万元,成本中60%的部分能取得税率为13%的专票。
如果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是100/(1+3%)×3% = 2.91万。
如果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先算销项税额:100/1.13×13%=11.50万,再算出其进项税,成本60万的60%能取得专票,进项税是36×13%=4.68万,应纳税6.82万。
对比上例的测算,一般纳税人交的税远远高于小规模纳税人。
(3)税负均衡点在哪里
有人会说,这是因为成本当中取得专票的部分太少,或者是案例中成本率太低。再推算一下,在什么情况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是有优势的呢?
可以列个方程式,假定所有的成本均能取得增值税专票,要实现一般纳税人(税率13%)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相等,方程式的解是,销售毛利率约等于23%(3%÷13%)。
这意味着只有在销售毛利率低于23%情况下,一般纳税人才有税负优势。实际一定比这更低,因为成本不可能都能取得增值税进项税票。
针对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9%这两种情况,销售毛利率的均衡点是什么,同样可以根据方程式测算。
(4)转一般纳税人要慎重
有人可能会从另一个角度解读,认为一般纳税人信誉更被看好,更容易取得客户信任;另外,客户一般都需要专票,可小规模纳税人开不出专票,客户会不愿意和小规模合作。
先做澄清,部分省市小规模纳税人已能直接开出专票,即便不能直接开,也不等于小规模纳税人就没法为客户提供增值税专票。如客户需要,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申请代开,客户能获得征收率3%的进项税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低,定价上不妨适当让利,从而获取价格竞争优势。
小规模纳税人要不要转一般纳税人,我的建议是,如果税务没强制要求,就不要急于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是荣誉头衔,而是沉甸甸的税务负担,小规模纳税人要用足税负优惠待遇。
2018年3月8日的增值税改革,一句“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是全新举措。以往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是“不可逆”的选择。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有两大利好:一是让主动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有了后悔的机会;二是经营规模萎缩的企业有了再次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