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中关联交易的知识点

发布日期:2021-08-20 10:42:59.0浏览次数:962

概述

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包括针对纳税人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所进行的税务调整。今天为大家重点讲解一下特别纳税调整中关联交易的知识点~


内容

1.关联交易描述和明细,包括关联交易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副本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交易标的的特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参与方、时间、金额、结算货币、交易条件、贸易形式,以及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业务的异同等。

  2.关联交易流程,包括关联交易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

  3.功能风险描述,包括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各类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

  4.交易定价影响要素,包括关联交易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影响,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因素。地域特殊因素应从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消费者购买力、商品或者劳务的可替代性、政府管制等方面进行分析。

  5.关联交易数据,包括各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披露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不能直接归集的,按照合理比例划分,并说明该划分比例的依据。


答疑

问:什么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答:明确以下情形,如果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全额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一)企业与其关联方转让或者受让不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或者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三)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仅因融资上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四)企业向其关联方支付非受益性劳务的价款。

(五)企业向未执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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