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调取账簿有哪些规定?这3个常识,会计要记牢

发布日期:2021-08-23 10:46:00.0浏览次数:639

1、税务稽查调取账簿有哪些规定?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退还账簿资料时,应当由被查对象核对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并签章确认。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2、新办纳税人申请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有什么规定?


按照《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9号)和《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税务机关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为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纳税人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需要调整发票票种核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版增量”。



3、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老三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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