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之“五险一金”知识点解析~

发布日期:2021-08-24 10:29:59.0浏览次数:1620

概述

“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给予公民的基本福利保障,由企业和个人按照比例分别承担,企业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内容

一、基本规定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补充规定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总结

企业发生的保险费支出,一般的原则是基本社会保险允许扣除,补充社会保险按比例扣除,商业保险不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财产保险允许扣除,人身保险一般不得扣除(特殊工种除外)。企业在缴纳五险一金时,一定要符合当地的规定。


案例/解析

问:A公司2020年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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