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日常申报误区:零收入=零申报吗

发布日期:2021-09-04 09:45:00.0浏览次数:994

很多朋友在平时的工作中都会接触到零申报,对于这一概念大家都不陌生,如果当月确实符合零申报的要求,那么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可就怕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可能误解并且滥用了零申报。接下来本文将会介绍一些关于零申报的理解误区。


内容

一、免税收入=零申报?
举例:A公司是一家蔬菜批发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农产品免税,A公司办理了农产品的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考虑到几乎不会取得进项专票,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会计小张每次增值税申报时,都是直接提交申报,没有填写任何数据。
分析:存在风险。按照规定,虽然办理了增值税减免备案应纳税额为零,但也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填写数据进行申报。
比如,本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2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将当期免税收入12万元,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免税销售额”栏次,并享受税收优惠。
二、零税款=零申报?
B公司是一家小型的日用品公司,几乎每季度销售额都在45万元以内,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所以每个季度都是进行零申报。
分析:存在风险。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
比如,本季度含税销售额45万元,先除以1.03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0.03,算出应缴纳增值税1.31万元,填入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的“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相应栏次,并享受免税优惠。
三、零销项=零申报?  
C公司刚刚开业,月初购买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2份,进项税额约10万元,财务人员已经勾选抵扣了专票,但是因为没有取得收入,所以本月准备进行零申报。
分析:存在风险。虽然这个月没有发生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简单办理了零申报,可能会因为已勾选抵扣进项税额导致系统无法通过。
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10万元填入申报表,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总结

长期零申报、滥用零申报,会给企业带来不少的麻烦,不仅会被怀疑故意调节税款、偷税漏税,也会对纳税信用造成影响。
一、容易被怀疑偷税、漏税:
如果不符合零申报要求,而滥用零申报的,属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影响纳税信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的规定,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为A级纳税人。
不符合零申报要求,而滥用零申报的,属于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在评价年度纳税信用可直接判为D级。
来源:职业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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