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1-09-16 10:39:45.0浏览次数:908

概述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内容

一、常见的偶然所得项目 

(一)中奖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二、税率 

(一)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二)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三、优惠 

(一)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金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奖发票兑奖机构,是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依法认真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4.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

《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奖发票奖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3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


总结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基础税率为20%,当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后,要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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