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申报相关知识

发布日期:2021-10-25 10:20:00.0浏览次数:406

自2021年6月1日起,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其中印花税申报相关知识快来了解吧!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二、印花税怎么交?

1.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一;

2.融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征收印花税;

3.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一;

6.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二点五征收印花税;

7.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按价款的万分之五征收印花税;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按价款的万分之三征收印花税。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8.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

小贴士:

1.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2.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3.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6.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7.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8.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印花税其他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该减半优惠政策。

来源:中税答疑
下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计税成本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