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发票怎么开?

发布日期:2021-11-02 11:01:06.0浏览次数:306

对于处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开具发票,许多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困惑。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时是按3%开票还是按2%开票?按1%征收率计算纳税时要按1%开票吗?


其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开票和计算应纳税额。


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他个人除外)


税收政策:

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享受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税收政策:

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发票开具:

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

来源:上海税务、指尖链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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