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相关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1-11-05 10:42:51.0浏览次数:430

(一)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答: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

(二)如何提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答:税源信息是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和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提供税源信息。纳税人仅就发生纳税义务的税种填报对应的税源明细表。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某企业按季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对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煤炭企业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销售应税煤炭并取得价款,则可当天立即填写资源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期结束前,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三)怎么更正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

  答: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

(四)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答: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

(五)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答: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六)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答: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

来源:郝言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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