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
概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内容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享受方式:
如何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优惠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享受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政策依据: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总结
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以后一定会有更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