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些税费返还,请交企业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1-11-10 11:20:53.0浏览次数:330

1、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类的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19〕11号):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简称“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因此从税务机关取得“三代”手续费返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怎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税的呢?


我们看看会计分录就清楚了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实务:收取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其他收益”科目中核算,其中“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到2.12万元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全部用于发放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

借:银行存款21200
贷:其他收益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

所以,科目计入了其他收益,是损益类科目,就已经计入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了,所得税申报时候自然就含进去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了。

2、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因此享受减免税的增值税税款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怎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税的呢?

我们看看会计分录就清楚了

二哥税税念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公司2020年1月开票51500,不含税收入为51500/1.03=5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2月开票20600,不含税收入20600/1.03=2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3月开票10300,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4月申报增值税,1-3月累计销售额50000+20000+10000=80000,按季度申报小于30万(2021年4月开始,标准45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400
贷:其他收益 2400

科目计入了其他收益,是损益类科目,就已经计入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了,所得税申报时候自然就含进去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了。

3、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除上述条件以外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怎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税的呢?

我们看看会计分录就清楚了

实际发生退税,根据政策计提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贷:其他收益 

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科目计入了其他收益,是损益类科目,就已经计入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了,所得税申报时候自然就含进去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了。

如果属于可以不征收的收入,那么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时候进行调整。

4、增值税加计抵减进项税额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由于增值税加计抵减形成的收益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因此应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具体怎么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交税的呢?

我们看看会计分录就清楚了,加计抵减在实际抵减时候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科目计入了其他收益,是损益类科目,就已经计入会计报表的利润总额了,所得税申报时候自然就含进去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了。

5、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款属于对可结转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退还,不涉及收入确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这个我们也从分录上可以看出来,其不计入损益的。

在实际取得留抵退税款时,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我们也从分录上可以看出来,其不计入损益的。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来源:税课堂、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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