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的四大关键词,你都了解了吗?

发布日期:2021-11-26 10:38:51.0浏览次数:295

概述

减税降费力度大,增值税税收优惠中的不征、免征、免税、减征、退税等这些概念有什么不同呢?


内容

一、不征

1.不征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发生经济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常见形式: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等)、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存款利息等等。

3.注意事项: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发票开具规定,可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且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免税&免征

增值税免税: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免征增值税。

常见形式: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等等。

注意事项: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对其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在不超过限额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常见形式: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事项: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当期累计代开票销售额低于免征标准前,代开票时暂不征收增值税;一旦当期累计代开票销售额超过免征标准,则应对当期全部代开票销售额一并计征。

三、直接减征

直接减征: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对其计算出来的应征税额,相应的给予减征优惠。 

常见形式: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旧货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等。

注意事项:适用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税公式: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四、即征即退&出口退税&留抵退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对按规定申报缴纳的税款,符合政策规定的,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额退还。

常见形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铂金增值税即征即退、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等。

计算公式: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为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出口退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常见形式:生产企业出口免抵退税、外贸免退税等

注意事项:出口环节适用的零税率不等于免税!!!

计算公式:以适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为例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增值税留抵退税:当纳税人以往期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会产生留抵税额;对这部分“可以留到未来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退还。

相关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6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计算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取消了60%退税比例的限制)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来源: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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