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查补交之前年度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如何账务处理?到底在哪个年度允许税前扣除?滞纳金从何时计算?
发布日期:2021-12-03 11:33:53.0浏览次数:824
公司自查补交之前年度的印花税,如何账务处理?到底在哪个年度允许税前扣除?只要是没有超过5年的,允许追补到税款所属年度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公司自查补交之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账务处理?到底在哪个年度允许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公司自查补交之前年度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是否有滞纳金?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滞纳金?自查发现并主动补缴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的之前年度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也需要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1、《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影响其纳税信用评价。
来源: 郝老师说会计